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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尚岗律师案例点评

  一、迟延付款导致合同解除

  案情回顾:2014年,张先生同某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买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购买卖方开发的某小区一套三居室房屋,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16万元,同时签订了违约条款。合同签订后,因经营不景气,影响了张先生的还贷能力。经协商,开发商同意张先生延期数月付款。尽管张先生多方努力,但仍然无法按合同约定进度按期给付购房款,于是开发商要求解除与其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律师点评:本案是因买受人迟延付款而引起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解决本案争议的关键在于考察守约方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条件是否成就。在房地产买卖活动中,房屋出卖人一方因买受人一方不能依约按期给付购房款而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况并不罕见。针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本案中,张先生客观上确有迟延支付购房款的事实存在,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解除合同的条件确已成就,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张先生承担违约责任。

  二、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

  案情介绍:张系某企业职工,2015年,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受伤。事后,肇事者给予了赔偿,张向企业要求工伤待遇,遭到拒绝。企业认为,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即员工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是不能重复享受的。

  律师点评: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因第三者民事责任导致的工伤如何处理未作出相应的规定。而2003年12月26日公布,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

  虽然,内蒙古《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与此存在冲突,但我认为,在条例未作规定的情况下,应优先考虑适用条例。

  三、离婚后子女医疗费由谁负担

  案情:2000年,张某与丈夫肖某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协议女儿肖×玲跟随母亲张某生活,父亲肖某每月给付抚养费200元。2001年7月,肖×玲患急性肾炎住院治疗,医药费为9000元。由于张某所在企业经济效益较差,无力支付女儿全部的医疗费用,张某遂要求前夫肖某支付部分医疗费。但肖某认为女儿已由法院判归女方抚养,其也已按月给付了生活费,入院治疗的医药费不应再由其支付。后原告诉至于法院,案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肖某承担肖×玲的医药费4500元。

  律师点评:

  夫妻离婚后,子女的医疗费应由谁负担?近年来,这个问题比较突出。根据新修改的《婚姻法》第36条第2款的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37条第2款又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在本案中,原告肖×玲 因患肾炎而住院治疗,住院医药费达9000元,而母亲张某经济困难,无法一人承担全部费用,原告起诉要求父亲承担部分费用,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故其诉讼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

  四、企业应为非因工死亡员工支付抚恤待遇

  案情介绍:赵某系某企业员工,某日于下班后与人吃饭,饭后回家途中遭遇车祸死亡,后经认定为非因工死亡。赵某亲属要求给予丧葬费遗属生活补助费待遇,遭拒绝。后经劳动仲裁裁决,由企业支付其相关抚恤待遇。

  律师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已施行半个世纪至今仍有效。而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劳动法〉的意见》第77条规定“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在国家未颁布新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之前,各类企业仍要执行《劳动保险条例》及相关的政策规定。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遗属生活有困难应如何解决的函》第二款“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规定由原企业单位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和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厅内劳险字(1998)17号《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通知》的精神,赵某遗属应当获得相关待遇。

  点评律师:内蒙古坤泰律师事务所 尚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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