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解读(5)限制司法独立的因素
第五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解读:【独立行使职权】
1、法律范围内可以独立行使职权,法律范围包括:程序、实体;
2、不得干涉的范围有列举: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现实的思考: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人民的监督;领导、监督和干涉的界限如何界定?
3、行政机关的首长都是同级党委的副书记,能否从党内考虑可以领导?有些政府部门如财政人事部门是否某种意义上否定或者限制司法的独立;如果政治局委员兼任地方大员,别说高院,最高院有能奈其何?
4、司法独立的要义:1、司法机关独立于行政机关;2、审级独立;3、法官权能独立;4、法官判断独立;5、责任独立。